本文摘要: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日讯近日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。
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日讯近日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。省政府要求各地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贯彻落实,采取强有力措施,确保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,推动林下经济健康发展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力争到2015年,全省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800万亩以上,林下经济产值450亿元以上的总体目标。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发展林下经济主要有七项任务:一是科学制定规划,统筹协调安排。二是建设示范基地,带动产业发展。各地要突出抓好23个连片规模大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。
林地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县(市、区)要重点扶持建设1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。三是优化林下经济结构,推进产业升级。
四是提高科技水平,加强技术指导。五是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,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。六是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,引导产销衔接。
七加强林权保护管理,强化日常监督。进一步做好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,健全林地林木流转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措施要求。
一是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。各地要建立林下经济发展协调机制,把林下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明确目标任务,完善政策措施,精心组织推进。
要实行领导负责制,层层明确责任,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,完善激励机制,加强督促指导,严格落实奖惩。二是建立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协作机制。
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,各司其职,通力协作,充分发挥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和服务职能,形成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。三是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。要加快建立政府引导,农民、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。四是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。
(广东省林业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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